十年十年回看 Ten-Year Lens一个重新认识段永平观点的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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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3 期 · 二〇二五年 · 3:19

管教要趁早 · 在家敢掐人出门就敢

3:19

段永平给的理由不是「这样不对」,而是「这件事会跟着她走」——在家里敢掐人的孩子,出门着急了也会掐别人。

文稿

提问

有网友提了这么个问题,大意是——他讲起家里那个五岁的孩子:有脾气的时候不敢跟妈妈动手,却敢掐爸爸,把胳膊掐得通红,大人也只是笑着说松手。他想问的是,这种事要不要当场管、又该怎么管。

原话 · 二〇二五年

这个时候你要跟她,可能要去讲她,因为当她可以掐你的时候,她再着急在外面有可能会掐别人。

这一处是逐字引用的原话。本页其余文字都是我们自己的转述与解读。

解读

他给的理由不是「这样不对」,而是「这件事会跟着她走」。在家里,她敢掐的是爸爸;出了门,着急起来,她掐的就可能是别人。同一套动作,只是换了个对象。

这个说法的分量在于,它不靠大人的情绪来支撑。孩子掐的是爸爸,爸爸没有生气,还笑着说松手;恰恰是这份「没关系」,让这个动作留了下来。等到在外面有人翻了脸,代价就要由孩子自己付。

还有一层,是规矩到底由谁来定。如果家里立规矩看的是大人今天的心情——不高兴就说两句,高兴就算了——那孩子学到的不是规矩,是看脸色。看脸色是很好用的本领,只是它用来应付人,不用来认事。

所以他说的是「要去讲她」,当场讲,讲的对象是那件事,不是那个孩子。可以生气,但不动手,因为动手解决不了事情,还会招来新的事情。规矩落在事上,孩子在哪儿都带得走。

再往里一层,是孩子从这里学到什么算「有出口」。她生气、她要东西、她不舒服,这些都是真实的,都需要一个去处。如果去处是掐人,而且没有人指出来,她学到的就是:情绪可以落在别人身上。反过来,如果大人这一刻把这个去处堵上,同时留一个别的去处——说出你要什么,或者先走开一会儿——她学到的是另一套:情绪是自己的,得由自己处理。这一课在家里上,成本最低;等到外面来补,账单由她付。

一个五岁的孩子掐人,本来不算大事。问题在于有没有人在这一刻说出来。说出来了,就是一次教养;没说,只是这个动作又练了一遍。

反问

你也可以想一想:你心里那条线,是画在「这件事不能做」上,还是画在「看谁在、看谁高兴」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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